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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雨水工程系统

海绵城市工程系统海绵城市规划背景2012年4月,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海绵城市”概念初次提出;2013年12月12日,总书记在《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及仇保兴发表的《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则对“海绵城市”的概念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以及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12 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 号),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通知中明确提出“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 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 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 亿元。对采用PPP 模式达到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2015 年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 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 年,城市建成区20%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80%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并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等方法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发挥整体效益。 我们海绵城市建设的团队我们保拥有多年的水处理行业经验,并有着丰富雨水控制与综合利用项目经验。通过整合德国、瑞士、新加坡、日本等广泛的国外合作平台和国内外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  我们提倡源头治理和生态治理的理念一般雨水系统的设计指导思想是及时、迅速地排除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但是在流量设计时没有考虑对雨水径流的利用。因此 ,一方面是斥资建设庞大的雨水排放系统将雨水径流排出城市 , 另一方面却是城市地下水补给不足和淡水资源缺乏。也就是说, 雨水作为一种自然的水资源经过我们目前的管理方式由水资源变成了水的污染物, 成为城市向外围扩散污染的非常大的源头。 我们把雨水看做资源进行可持续利用,从源头入手,根据不同下垫面特征和项目需求,采取不同的雨水收集和处理方式,实现对于中小型降雨的就地入渗和利用,对大型和特大型降雨实现就地滞留,在滞留之后进行延后排放,利用延后错峰减小城市排水管网的压力。 我们提供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传统的建设或改造项目针对雨水径流采取“管网——水系”工程模式,将雨水进行排放和引流,直接排往城市水系。既没有对相对干净的雨水进行利用,也没有起到就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的作用。分散式城市雨水管理的解决思路是不把雨水排向区域外,而是将其聚集在区域内,利用区域内的公共空间对雨水进行滞留、渗透和利用, 只将多余的雨水排到城市排水管网中, 以此来降低城市排水管网的压力。在我国高速城市化进程中, 如果在雨水管道系统设计和用地规划上,考虑雨水渗透和综合利用,合理、充分地利用雨水资源,那么既能缓和城市水资源危机,又能增加土壤中的含水量、调节气候,从而改进城市的生态环境,减少所需雨水管道容量,缓解城市内涝,减轻水体污染,增加淡水资源。我们拥有业内的专家团队,可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与城市总体规划、排水防涝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等专项规划充分协调,提供系统化的规划设计建议。使规划成果更加合理、可行,实现污染治理、水资源平衡和排水防涝的多种目标。 我们提供项目的设计和管理我们有一个专业的设计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设计经验,可以把雨水系统和道路、建筑、景观等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紧密联系。我们有能力充分利用城市的公共空间(屋顶、绿地、广场、公园等),通过雨水径流的管理策略,使其变为有雨水管理功能的基础设施。我们兼顾控制水量与水质,从点到面,形成分布式的管理网络,在雨水径流到达受纳水体之前进行处理和利用,降低径流总量、改进径流水质、补充地下水,助力海绵城市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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